生活做環保 消費看標章
選擇「可回收、低污染、省資源」 的綠色產品,善盡地球公民的一份責任
環顧目前先進國家於鼓勵綠色消費之多種措施中,以推動政府機關之「綠色採購」為最重要。政府機關綠色採購是利用政府機關的龐大採購力量,優先購買對環境衝擊較少之產品,以鼓勵綠色產品的生產及使用,帶動綠色消費風氣,達到環境保護的效益。我國政府綠色採購行動方案適用範圍已擴大至全部行政機關、國營事業及公立學校等單位。環保署自九十一年起奉行政院核定實施「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」。
【適用法規】
-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2條
- 政府採購法第96條
-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
【第一類環境保護產品】
【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】
- 經環保署認定(但非第一類項目,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、低污染或省能源)者
【第三類環境保護產品】
- 節能標章產品查詢(經濟部能源局)
- 節水標章產品查詢(經濟部水利署)
- 綠建材標章產品查詢(內政部建研所)
- 碳 / 減碳標籤產品查詢(行政院環境保護署)